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年北京海淀田村路街道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35人公告(3)

2018-09-06 10:35:54 来源: 公招网

(二)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公招网()发布。

2、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笔试通知安排参加笔试,笔试当天上午8:00考生在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18年9月20日上午09:00-11:30,地点暂定在田村路街道办事处209会议室,具体安排请详见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

4、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5、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通知: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9月27日在公招网上公布,同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公招网,并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参加面试。

6、面试时间:时间暂定2018年9月29日上午,具体安排请关注公招网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田村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四)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田村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

田村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4日

来源:

(责任编辑:dly44891)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