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5:15:21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 9月14日,10:00-15:00
报名地点: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拱辰路18号)
咨询电话:、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昆山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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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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