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3:54:29 来源: 启东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
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5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出现同分,进行加试。
七、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名按民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其余按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民政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民政局底楼公开栏、和启东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本简章由启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启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启东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172b-4442-9ee4-11c2f6f40c42&CategoryNum=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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