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1:01:04 来源: 中国费县
七、政策待遇、管理服务
(一)政策待遇
1.聘用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左右,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2.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是中共党员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非中共党员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二)管理服务
1.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
2.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一律不得借调使用。
3.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
附件: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原链接:
原公告标题:2018年费县公开招聘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简章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