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15:29:37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聘用管理
(一)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 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劳动报酬为应发工资2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中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2018年和平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2018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f7b8-4996-8cb1-f49788859a42&ProPkId=b1fcc949-e66e-412a-a798-41d0eda32e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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