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16:50:18 来源: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书》,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聘用,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解除合同;聘用期间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辞退或开除。
(三)聘用人员为临时用工,不列入单位编制。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使用、考核、工资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每人每月工资为1500至20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责统一缴纳,今后如缴纳标准发生变化,按新标准执行。具体缴纳情况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由用人单位负责建立聘用人员工作档案,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六)用人单位每年年终将本次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次年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局据此将经费拨付到用人单位。如受聘人员数量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化情况报县财政局,财政局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所需拨付经费。
(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哈人社发〔2011〕68号)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宾县政府网、宾县电视台发布。
标签:
(责任编辑:jz9)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