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17:49:44 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
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协议书一年一签。
2、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宝市人社发〔2018〕47号文件规定,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待遇,月工资为:2886.45元/月,同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派遣机构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管理使用
县人社局按照《宝鸡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定期培训和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胜任,违规违纪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凤县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有关不明事项请向县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
原标题:凤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凤县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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