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4:56:36 来源: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要求:
1.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等。
2.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划定。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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