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2:05:09 来源: 蚌埠人才网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1.专职党建指导员的报酬待遇岗位工资1700元+职务工资150元+学历工资(专科学历150元,本科学历300元)+工龄每年工资20元+一般绩效工资500元(按月发放)+重点绩效800元(按季度发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2.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500元。试用期满后,与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为每人月均500元,试用期满合格办理五险,购买五险费用区财政承担。
3.环境监察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享受在编在岗同等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4.城管协管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实行淘汰机制。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统一配发制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
对招聘的人员待遇实行增长机制,工作每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次年增长30元/月;学历补贴:本科及以上300元/月,专科150元/月。工作满五年的,第六年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在一年内因离岗、辞退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
招聘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
区司法局:
区环保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人社局:
招聘监督电话: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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