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6 14:37:31 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楼一楼大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地铁1号线金沙湖站B2出口)。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1张;
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杭州主城区参保人员需开具《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其他人员详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盖章。国家承认的可计算工作(服役)经历的其他有效证明;
6、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带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7、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8、党务工作者岗位须提供党员相关证明,党员身份、党籍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提供;
9、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10、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加分的认定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
1、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定向退伍军人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并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3、工作经历累计达到12个月及以上者,视为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4、报考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户籍、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24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