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11:04:07 来源: 纳溪区人民政府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白节镇招聘2名协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文章来源: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