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13:19:41 来源: 越城区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户籍与经常居住地均在招聘街道的加1分(提供由社区出具的本人经常居住证明);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加1分(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1分。
(三)计算最终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考试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以最终得分从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外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65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岗位因故空缺,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下半年越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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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 兴 市 越 城 区 民 政 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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