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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招聘工程管理人员1人公告

2018-08-22 16:16:09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基于社区微改造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程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工程管理人员1名,主要从事社区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有工程师资质;

(四)具有基层工程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至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及个人简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结婚证、学历(位)证书、工程师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面议。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招聘工程管理人员的公告

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2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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