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2 17:26:28 来源: 延庆区人民政府
(三)体检、政审、培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格人员参加由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区安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用工方式
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执行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行工资标准。招聘录用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均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与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统筹分配到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及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5.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就业失业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此公告有效期: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7日)
原标题: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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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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