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8 10:56:27 来源: 高邮市人社局
㈣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该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㈥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其工资待遇不低于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由高邮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高邮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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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司法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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