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17:47:59 来源: 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3.报名材料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职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二)招聘形式
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进行考试。
2.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按照招聘名额的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报名人数不多于招考人数3倍时,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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