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10:03:43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 获得国家级社工证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中技)。未获得社工师职称的录用人员,应在3年内取得社工师职称。
4.计算总成绩对获得国家级社工证中级等级的加2分,获得国家级社工证助理级等级的加1分,不重复计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9日09:00至14: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海宁市党群服务中心三楼,文宗南路11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社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对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笔试后,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对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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