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16:01:29 来源: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入围考核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考核人选,予以公示。
四、考核、体检和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根据其笔试从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择优确认3名拟聘考生体检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3年。聘用期内,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名次的计算。通过笔试后如拟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为考核人选。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考核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组织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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