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7:04:47 来源: 揭阳市人事考试网
职位具体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公告职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对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8月19日-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
3、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市人事考试网”(网址:)或“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下载《揭阳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贴处”粘贴本人相片。报名当天,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表》(须双面打印)、《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揭阳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信息采集表》1份(所贴相片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3)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1份,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正面和背面)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复退军人应出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8)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1份。
考生须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
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揭阳市人事考试网、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网页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时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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