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19:30:29 来源: 建安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100分)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考生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自高而低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按总成绩顺序按1:1进入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人员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建安区社区服务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建安区社区服务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薪酬标准:被聘用人员月工资参照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资标准确定发放。持有中级、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被聘用,在月工资基础上分别增加200元、100元;建安区社区服务管理局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建安区社区服务管理局 建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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