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16:14:55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在笔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招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丰台区司法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围绕党建工作要求,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验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丰台区司法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咨询电话: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丰台区司法局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1个月试用期),服务协议为每年一签,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参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丰台区司法局2018年公开招录社会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丰台区司法局
2018年8月8日
文章来源: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