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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集中补招编外用工70人公告(2)

2018-08-10 14:14:33 来源: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张(附件下载)前往报名(要求一名考生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各用人单位独立组织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

(二)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政审、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无递补人员情况,用人单位又急需用工并提出申请,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匹配性进行筛选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编外人员按照区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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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集中补招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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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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