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17:13:19 来源: 苏州人才网
(3)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禁毒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由苏州市政府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禁毒社会工作者,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负责解释。
原标题: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录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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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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