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16:43:39 来源: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参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受过行政开除处分的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职位要求
主要承担长洲街道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长洲街道辖区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巡查。
3.负责长洲街道内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4.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保局。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5.负责区环保局、长洲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
6.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8月6日起,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567号。
3.报名事项: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可提前填写打印《长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也可报名时现场取表填写。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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