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15:55:06 来源: 江阳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由江阳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其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将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其他考试栏目()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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