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7:38:36 来源: 泉州人才市场
3、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核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对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核。
4、考试
招考人员均采用笔试和面试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1:3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须达70分方可录用。综合成绩以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
5、考察、体检与公示
(1)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按照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人选将在泉州市总工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录用。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模式及办理手续
此次招考人员聘用模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经考核和公示合格者,由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派遣至泉州市职工技术协作服务站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岗位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组成,薪资元人民币;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待遇为基础工资(3000元)+50%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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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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