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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南平阴县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招聘40人公告(5)

2018-08-06 14:34:23 来源: 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考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再劳务派遣至用人单位,统一上岗培训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只组织一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年,工资每人每月1730元(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随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共同负担。合同期满后,根据县政府研究意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

原标题:平阴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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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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