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4:16:58 来源: 来宾人才网
4.报名地点:
①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 ,邮政编号:546100,联系人:覃肖勤,电话:。
②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区国土局8栋5楼513室,邮政编号:546100,联系人:覃翠琳,电话:。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秘书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适岗评价、面试
1.适岗评价由兴宾区国土局秘书股组织实施,综合考虑报考人员专业、学习经历及表现等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岗位匹配能力等内容。
(三)确定考察对象
秘书股根据考生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四)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秘书股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秘书股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生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六、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
2.矿产品税费征管综合监察执法人员20名,工资待遇为2550元/月。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矿产品税费征管综合管理平台值守人员8名,(分四班值守),工资待遇参照来宾市辅警工资待遇每人3200元/月,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原标题: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局 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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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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