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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3人公告(2)

2018-08-01 15:00:19 来源: 砚山县人民政府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3.本次招用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用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考及聘用程序

1.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择优录用。本次招用由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县纪委驻县农科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将视报名参加应聘人员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政务网及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和解除劳动合同。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与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月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每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根据聘用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1)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工资及缴纳“五险”(单位部分)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所聘人员年终纳入县农科局工作人员考核,实行一年一聘,由县农科局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2)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今后工资待遇按照砚山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有关政策执行。

(四)笔试、面试时间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应考期间,报考人员请勿随意变更电话号码(如有变更,须通知招用单位),工作日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由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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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1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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