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7:34:48 来源: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管理及待遇
1、管理:所有聘用人员与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报考相对应岗位的用工单位工作。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年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双重依法管理。
2、薪酬待遇:工资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本简章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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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
望直港镇:
卫计委:
县长虹公司:
原标题:宝应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用工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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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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