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09:16:00 来源: 桂林秀峰区人民政府
(七)聘用(9月中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秀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1.所有职位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桂林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和桂林市秀峰区民政局等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3.报名及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秀峰区民政局
附件: 秀峰区2018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桂林市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附件
秀峰区2018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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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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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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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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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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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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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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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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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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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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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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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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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辖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含社保、劳动监察、计生、城管等部门的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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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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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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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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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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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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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桂林市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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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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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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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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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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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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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桂林市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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