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16:27:46 来源: 慈溪人才网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累计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招考咨询电话:
4、本公告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 年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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