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17:06:24 来源: 黄南州政务在线
(五) 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平时表现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黄南州总工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州总工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受聘人员能力、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青海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优惠加分条件。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2. 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州级以上总工会表彰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户籍及加分年限时间认定。符合黄南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黄南州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3年以上的应聘人员加分,其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获得工会表彰的应聘人员须有州级以上总工会表彰的证书方可加分。
(三)学历及专业认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合格学历。
(四)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公开招聘中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由黄南州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黄南州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及时向黄南州总工会咨询。
联系人:吴美伶
索南卓玛
原标题:黄南州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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