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3 17:32:13 来源: 防城港人才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3日 (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
(三)报名材料要求
1.现场报名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含本人签名及2寸免冠彩照1张)。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003室。
2.网上报名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持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各1份,《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含本人签名及2寸电子免冠彩照1张)。证件扫描件必须清晰,文件名必须备注,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将邮件名称备注为:姓名+应聘材料,发送至本单位邮箱。
报名电子邮箱:
应聘者所提交的《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应当填写完整。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及面谈考核
聘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谈的,不另行通知,应聘资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五)体检
面谈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单位部分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符合要求的可续聘,月薪标准逐年适当增加。
本简章由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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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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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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