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9 13:26:15 来源: 永宁县人民政府
?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5分;
?近三年获得县委、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1分,市委、政府(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2分,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1次加3分。
④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4分;烈士的配偶、子女加4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4分;退役军人加2分。
⑤在社区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8月15日登录永宁县政府公众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公示成绩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由民政局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上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农场安排工作岗位,参加社区换届选举。
原标题:永宁县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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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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