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13:30:59 来源: 德清人才网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对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经征求德清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201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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