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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南昌县殡葬管理所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2)

2018-07-16 14:46:31 来源: 南昌县人社局

(三)体检、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遗体火化、整容、穿衣、存放工作人员3500元/月,遗体接运工作人员3000元/月,后勤工作人员2600元/月,用人单位按岗位给予适当的特殊岗位补助。

(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8年南昌县殡葬管理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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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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