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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赤峰市招聘合同制人员9人公告(3)

2018-07-12 15:47:43 来源: 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面试确认。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要求,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审核确定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五)本方案由市代建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穆光远

联系方式:

原标题:2018年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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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8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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