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2 16:25:10 来源: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组织考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总分100分制,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1:6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总分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岗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按县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
原标题:长兴县经信委2018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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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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