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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聘社区工作者1人公告(3)

2018-07-10 15:42:15 来源: 通州区政府网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由镇综治办(网格办)安排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综治办(网格办)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及待遇

1.社区工作者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管理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通州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因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原标题:通州区刘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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