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17:47:08 来源: 通榆县人民政府
八、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一经聘用不得转借其他单位。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工作不称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解聘人员今后不得再参加所有面向委培生(定向生)、特定师范生和退役军人的招聘考试。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3、县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招聘考试公告和信息在通榆县电视台、通榆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及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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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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