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6 17:57:23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 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 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录用。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享受与同等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区委宣传部:
区政务中心:
区人社局:
招聘监督电话: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淮上区区委宣传部、区政务中心2018 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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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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