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16:36:10 来源: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招聘体检由天宁区红梅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人选,由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符合录用条件的行政村工作人选,由各村委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人员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行政村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红梅街道行政村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常天红委〔2015〕号4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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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行政村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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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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