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15:17:08 来源: 玉溪人才网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1500.00元/人/月。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优惠政策
1、入学就业。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年内可以报考我省“四项目人员”的定岗招录职位。市直岗位服务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享受“四项人员”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
2、工龄计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3、创业优惠。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可按政策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四、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4、笔试后在后续招募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募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5、在招募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市项目办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招募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市项目办
联 系 人:者 燕 熊 英
联系电话:
(二)县(区)项目办
共青团江川区委:
共青团澄江县委:
共青团通海县委:
共青团华宁县委:
共青团易门县委:
共青团元江县委:
附件:
1、年度玉溪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岗位表
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原标题:年度玉溪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玉溪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