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13:32:52 来源: 福州市仓山区政府
(二)面试
1、按照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岗位一前12名,岗位二男性前30名,女性前15名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7月28日17:30之前向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六、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期二年。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在盖山镇人民政府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福利待遇
工资总额为3423元/月(工作每满5年工龄工资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食宿自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8年对外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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