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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招聘非编人员5名公告(3)

2018-07-03 11:26:58 来源: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由规划委组织人事处组织,从岗位要求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规划委组织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治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可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五、录用

规划委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情况以及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规划委党组研究批准后,在市规划委网站予以公布。

1、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规划委网站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市规划委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所聘人员以人才派遣方式,同厦门市高新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规划委(包括机关和各分局)工作。

3、工资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及公积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8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厦门市高新人才签定劳动合同,在规划委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5、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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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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