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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红兴隆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用工4人公告(2)

2018-07-02 21:29:21 来源: 红兴隆管理局门户网站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兴隆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红兴隆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方案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日

(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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