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17:19:48 来源: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三)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前锋区安监环保局对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报考人员。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等,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考试时间:7月7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网()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即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拟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聘用待遇
工资2100元/月,社保等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公正性和严肃性,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将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前锋区安监环保局纪检组)
此公告解释权归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原标题: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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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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