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18:31:32 来源: 哈巴河县政府网
四、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纳)。
五、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不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卫生系统新招聘的涉医、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
4、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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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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