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18:00:00 来源: 青秀区人民政府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工资待遇参照南宁市青秀区相关文件执行,技术类岗位工资元/月),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工资(280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填写后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杨丽华 电话:
原标题: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
2.
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